“招遠事件”讓邪教組織“全能神”(由呼喊派骨幹創立的)浮出水面。昨日東方今報記者獲悉,信陽息縣男子張某,因在居民樓、沿街店面宣傳“全能神”,被信陽市息縣人民法院以犯組織、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事實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半。
  張某今年42歲,息縣人,小學文化程度。
  檢察機關指控,2012年12月9日傍晚,張某伙同孟某某(在逃)攜帶“全能神”宣傳冊,竄至息縣譙樓街公開向門店居民散髮。當散髮至息夫人大道一家洗浴中心門口時,被巡邏民警抓獲。
  庭審中,張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,並遞交了悔過書。
  息縣法院審理後認為,張某的行為已經構成組織、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事實罪,遂作出上述判決。
  據新華網報道,“全能神”邪教組織又名“東方閃電”、“實際神”,其教義是引用和曲解基督教的《聖經》而來,主要借“基督教”名義從事非法活動。
  在我國,明確認定的邪教組織共有14個。其中,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7個邪教組織為:呼喊派、徒弟會、全範圍教會、靈靈教、新約教會、觀音法門、主神教;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7個邪教組織有:被立王、同一教、 三班僕人派、靈仙真佛宗、達米宣教會等。
  東方今報記者沈春梅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李鵬勛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沿街宣傳“全能神” 一男子被判刑三年半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aegkqo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